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明确了借款人退出再融资必须遵循的程序。法院对所谓的“抵押贷款解除”的裁决表示,借款人给贷款人的一封简单的信就足以取消贷款,无需提起诉讼。让我们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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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LA
早在1969年,国会就通过了《贷款真相法案》(TILA)。在其其他条款中,该法案允许借款人在交割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前的任何时间退出再融资或房屋净值贷款。换句话说,借款人有三天的时间退出再融资,没有问题,只要他们按照“规定”通知贷款人。通知规则相当模糊。
三天的免费赠品,允许借款人从房屋贷款中退出,只适用于再融资或房屋净值贷款,而不是贷款自置居所贷款.它是用来保护股本这是房主通过允许借款人退出他们后悔签署的再融资或房屋净值贷款而积累起来的。
一旦三天过去了,借款人最多还有三天年如果贷款方没有提供必要的信息披露,撤销抵押贷款。这项为期三年的规定使贷款方有动力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房主也有时间对任何贷款方滥用行为保持警惕。与三天规则一样,法律要求借款人以适当的方式通知贷款人。但到底什么才是合适的时尚呢?
司各脱
这个问题成为了一场诉讼的主题,最终被提交到了最高法院。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借款人想要通知贷款人抵押贷款取消时,《贷款真相法》(Truth in Lending Act)是否要求房主在3年宽限期内提起诉讼,还是一封简单的信就足够了?
截至今年的裁决,只需一封信。最高法院裁定,借款人可以写信给他们的债权人,并说明他们打算在三年内撤销贷款。他们不必在三年内提起诉讼。这是一项令房主更容易解除抵押贷款的裁决。
很高兴知道解除权如果你需要它,它就在那里,而且最高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有借款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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